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激励高校积极投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厅函〔2019〕40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高校申报教育部2019年度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条件
1.各高校推荐的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必须是现有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建设的协同创新中心。
2.各推荐高校能够认真履行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具有可行性的建设发展规划 明确中心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注重加强自身创新条件与能力建设,对中心的组织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资源条件配置、经费投入保障等方面配套改革政策明确、 落实到位。
3.各高校推荐的协同创新中心发展应有准确定位和清晰目标, 已经承担了重大协同创新任务, 特别在信息、 能源、 健康、 环境等四个方面开展了实质性产学研协同创新;协同增效明显、 影响力大, 与我省 “ 四个一”创新主平台有效对接,政府、行业及社会认同度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具备实现未来协同创新目标的巨大潜力, 协同创新空间广阔。
二、 推荐限额
各高校推荐数量不超过1个, 超额不受理。
三、 工作要求
推荐材料请于2019年5月8日前以公函形式报省教育厅科研处, 同时报送推荐的协同创新中心名单、《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含电子版)各l份。
联系人:蒋正飞;电话:0551-62815137;电子邮箱:kyc@ahedu.gov.en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金寨路321号省教育厅科研处邮编:230061